從聖經看夫妻>之6

        正式登場的婚前指引!以撒與利百加           江兒970428

 

        要談到聖經裡出現的第一樁「相親」案例前,我特別回頭去查考亞當以降所有標記性人物(該隱、拉麥、挪亞、亞伯拉罕、羅得)的配偶,是怎麼出現的?結果是──通通「突然就冒出來了」!甚至連「名字」都沒提,直到以撒與利百加這一對,才正正式式地由「婚姻」的角度登場!

           亞當第一眼看到夏娃時驚嘆:「這是我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!」但是,請注意!聖經在此不是寫「亞當說」,而是「那人說」,是承接前面「耶和華說那人獨居不好」的「那人」,亦即天底下所有男人對自己的另一半都要有「骨中骨,肉中肉」的珍惜與驚嘆!亞當只是其中之一,是一段對「婚姻裡愛情應有的態度」的普遍性教導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 因此,細讀創世紀廿四章,神竟然藉由以撒與利百加這一對,用了整章的篇幅來記述這段婚姻的形成過程,一定有祂對婚姻很重要的提醒!我發現,最後一節(67節)裡那一句「(以撒)娶了她(利百加)為妻,並且愛她」,可以說是整章的鑰句!上帝要告訴我們的是:婚姻裡的愛情,不是婚前談戀愛來的!而是結了婚之後才開始的!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 以撒與利百加沒有談過一天的戀愛,甚至結婚前,以撒連利百加的臉都沒見過(65節提到利百加「就拿帕子蒙上臉」),是比一般相親還徹徹底底只靠著父母所安排的「媒妁之言」而選定的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 如果,婚姻這樁大事也來談「信心」,以撒與利百加即使不一定排名第一,可至少稱得上是眾人的「榜樣」了!或說早期人類文化裡的婚姻很多是這樣的例子,但相較於今人,老祖先們豈都是沒有感受和想法的嗎?當然不是!所以他們真是比我們有信心,但在此,我要說,更重要的是:神對婚姻的預備,是像這一對這樣的過程──有長者的智慧在其中、禱告尋求與有印證,並且先婚後友!

           婚姻裡的愛情,不是婚前談戀愛來的!而是結了婚之後才開始的!這樣的看見,對於追逐自由戀愛的這一世代的人而言,實在有夠嗆辣!多半的反應是:「這怎麼可能(或,怎麼可以)呢?」

           我從前也對此十分納悶,但是越深入婚姻生活裡,我越看到婚姻與戀愛是「天南地北」的兩回事!婚姻著重在「愛」,戀愛的焦點在「喜歡」!說得更清楚、露骨點,婚姻是一種「選擇」,戀愛卻永遠在「感覺」裏浮浮沉沉,始終不能確定(所以有不少情侶在一起七八年仍猶豫不決)!因此,要由戀愛「跨入」婚姻,根本是兩條路,怎麼銜接過去呢?

           如果你沒有這樣的發現或認知,你就很不容易看懂以撒與利百加這樣子的方式,怎能成為夫妻呢?開點玩笑,這位幫主人去尋找媳婦的老僕人,還比以撒有資格說「這利百加,我喜歡,我想娶她」呢!人的「喜歡」?因是「感覺」,總是很快會改變的!君不見女人才穿了這一件新衣,馬上又在打量另一件更美的;男人正開著一部好不容易才買到的跑車,心裏已在盤算下一部車要換更頂極的新款名車?

           婚姻,更正確地說,應叫做「婚約」,是一種盟約、決定!就是願意用自己的一生去「愛」另一半的慎重決定!婚前,對對方有一些美醜、好壞、喜不喜歡等的感覺在其中,很好!但是,若感覺(請回想前面談到感覺的特質是什麼?)很少,其實沒太大問題,有長輩的生命經驗與禱告尋求神而得的印證,就可以了!最重要的是:你最後的「決定」、「選擇」如何?你可以在婚前多認識對方,但我可以保證,婚後的真相一定還是令你覺得與你婚前對她(他)的「了解」相去甚遠!

           儘管如此,我們從以撒與利百加的結合過程看到了至少三項原則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 首先,是歌林多前書七章39節說的「只是要嫁這在主裏面的人」!就是「信與不信的人不能同負一軛」(林後六14-18)的原則;為何這樣要求?實在是,婚姻有其神聖的本質及過程中的高難度,換句話說,它必須是「身、心、靈」三者都要合一的!

           但是,許多人不暸解神說這話是出於愛與聖潔,以為婚姻只是身體及魂在一起,其實,靈,才是兩人能否合一的關鍵!問題是:因未信主的人不知有靈這回事;信了主的呢,則有不少人對靈的認識有限,所以,當教會似乎要求嫁娶要找主內的對象時,便引起了不少人私下的不滿!

           亞伯拉罕此時已140歲,他一生跟隨神下來,歷經多少波折考驗,真是深知

神的每一句話都充滿了智慧與愛,聰明的人生便是一切照著祂的囑咐去做!而以撒更是「看似沒脾氣,卻是有傻傻而蒙大福」的特質,因此,面對自己的婚姻大事,他也像老爸當時要把他帶到摩利亞山上獻為燔祭給神一樣,全然沒意見!

           亞伯拉罕便為他做主找老婆,他的堅持與神給他的異象原則一樣:「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,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」(2-3節)這話說的是:不是迦南地的女子好不好的問題(這麼大的迦南地,數以萬千計的女子,當然不可能沒有一位性情或條件配得上以撒的)?而是屬靈上的顧慮(迦南是拜假神而極為淫亂之地)與堅持(他順服神,神要他從本地本族中去找──7節:祂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,你就可以從那裡為我兒子娶一個妻子)!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 也許以撒的例子,你還看不太明白神的顧慮,但是後來以色列人不斷在這件事上棄守的結果是,神所揀選的這一脈將來要承接「彌賽亞」降生的民族,竟因輕忽而與外邦人混雜,終至自己的信仰也不保!而污穢摻進來彌賽亞的血統以外,更糟的是信仰的敗壞與凌亂!

           神並沒有輕看外邦人,否則喇合、路得都不可能列在馬太福音君王得族譜當中;所羅門王豈不是全天下最有「智慧」的一位,然而他生命中最大的敗筆,不就在當王後,後宮嬪妃有一堆的摩押、亞捫、以東、西頓等異族之女,這造成了以色列後來不但分裂,且衍生了一堆「不斷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」的君王!痛苦在他們的歷史中綿延數千年,神的兒女呀!對婚姻豈可不慎重啊!

           這放到今日生活的真實來看,輕忽此一原則而在婚姻裡大大受苦的案例,真是層出不窮啊!我不是說嫁娶主內弟兄姐妹的婚姻就不會有困難,而是你必須看見:任何婚姻都是兩個完全不同背景、經歷、性格、價值觀的男女,要共同在一起三、四十年,本來身心的差異就夠費神磨合了,再加上「屬靈」上的南轅北轍,那,更是辛苦囉!

           因此,我必須提醒諸位未婚的肢體:靈!才是領導身心的!而非身心影響靈;並且,靈,才是神所設立的婚姻──其至高的境界「合一」與否的關鍵!除非你不曉得神是這樣看重婚姻的!你讀過以弗所書六章25節說「你們做丈夫的,要愛你們的妻子,正如基督愛教會…這是極大的奧秘」正是說:在這地上人間,唯一能夠類比、逼近於宇宙至深之愛「基督愛教會」的,就是「夫妻的關係」!可見婚姻的奧妙,是何其貼近於天父上帝的胸膛啊!

           我見過不少婚前信心滿滿說,婚後,他要把他的配偶帶成信主的弟兄或姐妹的,結果,不但對方遲遲抗拒、敵擋,甚至反過來處處遭逼迫的,使其後半生的信仰生活一直盤桓在兩相對壘的沮喪中?或有「武昌革命」好不容易終於成功的,不是少之又少,便是大半人生已經過完!

           鑑於此,實在要呼籲弟兄姐妹,「將婚姻大事放在神手中,按神的吩咐尋求對象」這樣的信念,一定得很堅定!若真捨不掉未識神的對方,那麼,寧可等候,非得等到他真的相信神之後,才能論及婚嫁!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 其次是相信神必會在過程中引導你!來看這位老僕人的尋求過程。這位應該是以利以謝(創十五2)的老僕人,是極其有信心的!「他說:耶和華─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啊,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,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。我現今站在井旁,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。我向那一個女子說:請你拿下水瓶來,給我水喝,他若說:請喝!我也給你的駱駝喝,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。這樣,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。話還沒有說完,不料,利百加肩頭上扛著水瓶出來…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 請注意,這裡說:話還沒有說完!表示耶和華上帝回應老僕人的禱告是極其迅速的!我相信,一個人對婚姻只要有正確的渴慕,依照神的準則去禱告,調動天地萬有的神要幫你找到一位配偶,豈會有任何困難?當老僕人出遠門去辦這事時,63節說:天將晚,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,舉目一看,見來了些駱駝。有人說,以撒在田間默想,在這節骨眼上就是在為他的婚姻禱告,加上父親的信心看見,這事有三個人同心合意地尋求,神便清楚地應允!這實在也就不必大驚小怪了!

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 最後,我們還可從以撒娶了利百加之後,末了的67節說:「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,娶了他為妻,並且愛他。以撒自從他母親不在了,這才得了安慰。」知道婚姻對男人而言,有著不可言喻的安慰在裡面!男人的一生,出於一位女性!就是母親的愛,也需終於另一位女人,就是妻子的愛!

           這裡雖說是以撒他母親不在了,才得了安慰,但是按照聖經對婚姻的原則(創二24節:「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」)來看,男人的滿足必要是他找回了他的「那根肋骨」才算完成!這是上帝創造婚姻之初,便已擺放在其中的DNA;越深入婚姻的丈夫與妻子應該都會贊同中國人說的「老來伴」的重要性:夫妻相處半輩子下來,只要你不輕言離婚,不要輕踐婚姻的密契,不要輕看當初立約時之寶貴,不要輕忽40年歲月的點點滴滴之情誼深濃…,夫妻,真的是除了永恆的上帝之愛外,生命裡最奧妙的祝福!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 婚姻,因此是上帝賞賜給人,在地上艱辛歲月裡最美的禮物,最可珍惜的關係!因此,進入婚姻,絕對是人生道路的新旅程!有甘有苦、有淚有碎裂,都是必定的!經歷煎熬般的多方面磨合總是必然!但有一天,你會感恩地看到,男人與女人能成為一體是何其驚喜的生命果實!再無其他關係可與之比擬!可令人活著而感到莫大的安慰了!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grandfather4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