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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念之間
誰說我是罪人﹖
說到罪,一般人總想成殺人﹑偷盜﹑姦淫,其實,「罪」是指人因「一念之差」而掉頭遠離神。
江兒

 

 我不知是否有很多人和我一樣,但我相信,絕對有不少人,在未有機會真正接觸﹑認識基督信仰之前,已被「人都有罪」這種基督教對人的看法氣走了﹗說﹕「哼﹗我哪有什麼罪﹖我奉公守法﹑安份守己,為何硬要我承認人一生下來就有罪﹖」

 

 

 哲學上把「罪」解釋成「原罪」,其實,連聖經裡也不曾直接這麼說。羅馬書五章裡是這樣說的﹕「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從罪來的…」(羅馬書五章12節)句中的「一人」指的是「夏娃選擇聽蛇的『花言巧語』而後自覺羞愧,從此走上『躲避﹑遠離』上帝的道路」,這便是我們這些亞當﹑夏娃的後代子孫,一出生就已存在的生命現實。

 


聖經不曾說「原罪」

 

 

 由此可知,聖經所指的「罪」,和中國人習以為常所認定的罪,有一段差距。中國人很聰明,可是被五千年「輝煌」的文化﹑哲學思想搞下來,已變得很複雜,更是詭詐。君不見我們的法律何其多而繁,又號稱「禮儀之邦」,但我們卻是最不守法,又擅於鑽法律漏洞﹔且對這樣的行為另有一套冠冕堂皇的遁脫之詞。如此景況下,要我們無端地承認自己有罪,豈不太天真了﹖

 

 

 後來我決志信主,當然不是由承認自己有罪這條路進入,而是被上帝「無條件的愛」感動,因「白白的救恩」醒悟過來﹔但對「罪」這事心中仍有疙瘩。

 

 

 直到有一天牧師說,悔改認罪,最貼切的解釋應是「回轉」歸向神。我聽了覺得挺舒服,是啊﹗我們的始祖亞當﹑夏娃起初的「錯誤」豈是什麼「罪」(一般人說到罪,總想成殺人﹑偷盜﹑姦淫等等具體犯行)﹖但因著他們的「一念之差」(現今想想,罪的起先豈不皆由一念之錯﹖)掉頭遠離神,自此,人與神的距離就愈拉愈遠。至於今日,人對於神是那麼陌生,甚至把祂踩在腳底下,用口水輕賤祂﹗

 

 

 既然這罪不是那罪,或許有人會問﹕那為什麼上帝如此嚴重地看這事呢﹖我們總以為人犯了罪行才叫神傷心,容我做個比喻。

 


硬心的「罪」

 

 

 作父親的人都知道,如果有一天,自己的孩子犯下濤天大罪,將被囚禁下監,倘若可以,他甚至願意為孩子頂罪受罰,只要孩子真心悔改。可是,最令父母心痛的,還不是上述的情況,而是當孩子硬著心「背」向父母,悖逆﹑離家出走,乃至不屑與父母有任何互動﹑對話,這種如石沉大海的冷漠﹑自以為是,才真是叫天下父母,心碎欲絕啊﹗

 

 

 我們在天上的父親,正是這種心情哪﹗世人這等「不肯回轉歸向祂」的硬心的「罪」,祂豈會不痛心﹖

 

 

 幾千年來,人愈走愈遠離神,以至罪行愈犯愈多,竟至迷茫地找不到回「家」的路。可是,上帝卻何等愛我們,親自從天上下來,為我們舖了一條「回頭」路(耶穌為世人的罪受死)。世人哪﹗您還在猶豫什麼呢﹖

 

 

 若您是「近鄉情怯」,求神賜給您勇於領受「恩典」的勇氣﹗若您仍以為自己不配,神說祂來不為審判,乃為拯救我們,且祂知道我們不可能靠著自己的好行為歸向祂,天地一切的規矩由祂而定。我們的始祖就錯在一念之差的選擇,也願您不再重蹈覆轍,做正確﹑回頭的選擇吧﹗(作者為新希望關懷中心區牧)

 

 


1986
2002/3/12
福音/江兒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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